1、岗位职责
协助财务部长统筹公司上市所需要的财务合规性、制度化建设、财务风险防范工作和分管投融资工作,编制年度财务工作计划和方案。
2、任职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
(2)具备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会计师职称;
(3)具有六年以上大型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工作经历,在总部担任财务高级主管两年以上;或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负责人以上职务,从业期间主持过国企改革、公司上市前咨询辅导或审计等工作;
(4)熟悉中国现行财务会计、税收、金融、投融资等方面的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财务风险识别和管控、投融资筹划、企业重组等综合管理能力,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5)政治思想素质过硬,责任心强,思路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