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同公司发展理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与国内外相关市场、行业情况,有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与突发事件的能力;
3.具有较突出的经营业绩。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管理目标,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在同类岗位上取得过优良的工作业绩;
4.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八年及以上同类企业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2.具有同层级岗位任职经历,竞聘正职岗位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竞聘副职岗位的,一般应当在下一级别岗位上任职达到3年以上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建造师等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证书;
4.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年龄及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特别优秀的或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以不受上述规定的任职资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