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博士学位,口腔医学相关专业;
(三)具有口腔专业医师资格证及执业书,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熟练掌握口腔诊治,对本专业的疑难危重病例有丰富的处理经验;
(五)胜任本科和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近五年科研业绩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应层次科研项目),或获得国家级成果奖励(排名前 3 位),或获得省部级成果奖励二等奖以上(排名前 2 位);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且中科院期刊分区小类一区发表学术论文 1 篇以上;
3.应届博士毕业生发表中科院期刊分区小类一区论文 2篇以上,或在 Cell、Nature、Science、JAMA、Lancet、NEJM、 BMJ、CA Cancer J Clin 及其旗下各学科领域 TOP1 子刊或本学科专业领域 TOP1 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二、福利待遇
(一)符合国家和广东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相关规定可列入事业单位编制;
(二)享受高水平科研平台、科研基金配套经费支持及科研成果奖励计划,配备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三)享受汕头市、广东省对引进人才政策给予的补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