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岗位:
高中数学教师 1名
高中英语教师 2名
AP经济学教师 1名
AP信息技术教师 1名
高中艺术教师 1名
高中音乐/舞蹈教师 1名
招生办专员 2名
二、 岗位职责
1. 承担高中对应学科的课堂教学工作,严格遵循课程标准,设计并实施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2. 精心备课、批改作业,认真开展课后辅导,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助力学生学科能力提升与全面发展。
3. 参与学校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教学评估等工作,积极探索教学方法创新,持续提升教学专业水平。
4. 负责学生学科成绩考核、学情分析,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管理与思想引导工作。
5. 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教学相关任务。
三、 任职要求:
(一)基本素养
1. 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团队协作精神。
2. 身心健康,能适应高中教学工作节奏,具备较强的责任心、爱心与教育情怀。
(二)学历要求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对应学科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统招学历,且专业方向与应聘学科一致或高度相关。
(三)年龄要求
年龄35周岁及以下,若教学能力突出、教学成果显著,经学校评审认定为“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四)专业与能力要求
1. 应聘人员需具备对应学科扎实的专业知识体系,熟悉高中课程标准与教材内容,能精准把握学科教学重难点。
2. 持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证书的应聘者,需承诺入职后1年内取得)。
3. 具备1年及以上高中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有重点高中教学经历、获得过教学类奖项或教研成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 英语教师需英语专业八级(TEM-8) 或同等水平,具备流利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胜任全英文教学或双语教学(部分课程)。
5. 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具备良好的课件制作、教学信息化应用能力。
(五)其他要求
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个人征信良好,符合学校教师招聘审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