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负责建立公司审计管控机制,编制审计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企业年度审计、内部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工作,跟进监督审计结果运用。指导、协助子公司有关审计事务;配合上级单位及外部审计机构开展相关审计工作;
2.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3.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4.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5.协助部长做好纪检工作。
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不良从业记录;
2.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8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专业条件:审计、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985、211等重点院校优先;
4.经验条件:具备5年以上审计或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其中至少3年大中型企业或大型机构审计岗位管理经验(年限计算至2025年8月1日);
5.资历条件:中级审计师、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持有注册会计师(CPA)职业资格者优先。
6.中共党员优先。
能力要求:
1.熟悉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
2.具备较强的风险洞察力、数据分析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管理经验,能适应高频出差(50%工作时间),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