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度建设。制定、完善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体系,并落实实施。
2.投后跟踪。定期跟踪回访已投企业,建立投后管理沟通联络机制;收集整理财务报表、业务进展,定期编制投后管理报告;跟踪和评估已投资企业的运营情况和风险,防止投资损失,确保投资的安全和稳定;按照合同约定的投后管理明细进行跟踪落实;跟踪投资项目相关行业的发展状况,及时发现潜在风险点或问题并报告公司,协调内外资源应对解决;定期实施项目的对外信息披露工作。
3.投后赋能。牵头协调开展已投项目增值服务和协同,与投资团队、风控法务等内部部门及外部中介机构、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及协作,促进被投企业增值;协助被投资公司进行内部管理,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4.投后评价。参与项目退出方案设计;实施项目投资效果、收益的评估与评价,并编制投后评估报告。
5.参控股企业管理。指导参控股企业制定战略规划并督导实施;审核参控股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对参、控股企业经营活动开展督导和服务;实施参控股企业的赋能工作;协调处理参控股企业股东会议案、外派董事日常管理等工作;按照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参控股企业进行其他股东事务的管理等。
6.其他。配合其他部室需支持的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学历要求: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岗位相关专业,所学专业属于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工学等产业投资相关门类;
2.职称/证书要求:获得CFA、CPA、FRM资格证书者优先;
3.工作经历要求:3年以上项目投后管理工作经验;
4.知识和技能要求:
(1)熟悉项目投后管理专业知识,具备财务、金融等专业知识;
(2)具备良好的计划执行能力,具备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5.澳门籍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