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度建设。制定、完善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体系,并落实实施。
2.审计稽核。编制公司内部审计年度计划;加强内部审计项目管理,实施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组织实施合规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审计、专项审计等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报告;针对内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建立内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台账及整改台账,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价。
3.审计配合。开展与外部相关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配合工作。
4.纪检监督。督促干部、群众学习监察条例及党和政府有关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按管理权限受理对公司党员、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来信和来访;处理公司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5.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公司拟任领导人员的廉政鉴定和新任领导的廉政教育,建立各级领导人员的廉政档案;开展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的考核工作。
6.行政监察、效能监察。监察公司重大决策行为及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监察公司各部门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监察公司财务支出、专项资金及大额度资金流向情况;监察公司责任制和各项重点制度执行情况;监察公司各类工程建设项目重点部分和关键环节;参与公司合同评审、会签。
7.其他。配合其他部室需支持的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学历要求: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岗位相关专业,所学专业属于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工学等产业投资相关门类;
2.职称/证书要求:获得CFA、CPA、FRM资格证书者优先;
3.工作经历要求:
(1)3年以上金融、投资领域审计工作经验;
(2)具备政府、事业单位、央国企工作经验优先;
4.知识和技能要求:
(1)熟悉金融投资领域审计、纪检监察相关专业知识;
(2)具备良好的计划执行能力,具备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