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 已经或即将获得分子生物学、遗传学、生物化学、生物信息学等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如有强烈兴趣,其它学科的博士也可联系;
(2) 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JCR二区及以上收录的SCI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文章;
(3) 以科学问题为导向和动力,既勇于钻研创新亦能脚踏实地勤劳奋勉;
(4) 具有良好的中英文阅读及写作能力,能独立撰写英文论文,能够熟练跟踪专业文献和掌握相关领域的国际前沿研究动态;
(5) 具备管理和督促完成研究项目的能力,并能够根据研究进展发起与设计新的研究项目;
(6) 其他要求:具有优秀的学术与工作态度,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强,较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进站后全职在深。
二、薪资待遇
1.按照深圳市相关规定,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来深从事博士后工作的,给予60万元在站生活补贴,其他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36万元在站生活补贴。
2.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政策,博士后可申请新区“鹏程计划”科技人才评聘,优秀博士后可参评D类岗位;特别优秀的,可参评C类岗位。
3.按照研究所的相关规定提供博士后的工资、五险一金和绩效待遇。
4.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后"优农计划",在站期间可申报"中国农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评审,入选者给予奖金奖励。
5.博士后人员进站后,可选择落户深圳市,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
6.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
7.对于博士后期满出站后6个月内留深全职工作且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深圳市给予每人36万元出站留深生活补助。
8.对于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优秀博士后人员,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深圳市再按国家资助标准给予1:1经费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9.深圳市博士后人员获得全国或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再按国家和省奖励金额给予1:1创新创业奖励,高于上述奖项的,参照金奖执行,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0.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充足的研究经费,配备研究需要的设备和仪器,科研方向给予较高自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