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 |
| 来源:http://www.gdrc.com 时间:2007-05-18 07:16:07.0 |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 就业的精神,进一步促进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拓宽高校 毕业生就业渠道,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 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 基层就业的意见》(粤办发〔2006〕28号)、《关于组织开展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 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6〕168号)要求,结合 我省2006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 支一扶”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我省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制定如 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2007年,拟招募8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我省50个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 地区的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二、宣传动员 (一)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支一扶”办)根据 本省的工作部署和安排,以广东人事网(http://www.gdrst.gov.cn)、广东人才网 (http://www.gdrc.com)及广东教育网(http://www.gdhed.edu.cn)为重点,及时 发布“三支一扶” 岗位需求、招募及我省2007年“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等信息, 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组织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三支一 扶”计划。同时,省“三支一扶”办还将在广东人事网开通“三支一扶”工作咨询专 栏,使毕业生能够及时了解相关动态情况,便利广大毕业生报名参加我省“三支一 扶”工作。 (三)围绕招募活动,省内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公告栏等媒体 及时发布招募信息,宣传“三支一扶” 岗位需求、招募政策及我省2007年“三支一 扶”工作实施方案等,并做好招募组织工作。鼓励各高校从实际出发,制定吸引毕业 生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优惠措施(抄送省“三支一扶”办)。 三、组织招募 (一)为确保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工作有的放矢,省“三支一 扶”办及有关市、县(区)政府人事部门已于2006年12月底完成了基层岗位需求信息 征集。省内各高校及省人才服务中心依征集的基层岗位需求信息,严格按照《广东省 2007年“三支一扶”工作日程表》(附件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三支一 扶”招募工作。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招募对象:省内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其中, 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省外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 广东生源毕业生。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毕业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 (三)省内各高校要从实际出发,研究确定并公布本校2007年“三支一扶”计划 招募活动方案,并以我省农村基层急需的教育、卫生人才为重点,动员农业、卫生、 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经济等专业的毕业生踊跃报名,按照《2007年广东省高校 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基层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二)中所列岗位,组织招募志 愿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毕业生。 (四)对志愿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毕业生,由各高校分别组织考核和体检。 体检必须严格依照高校学生毕业体检的标准进行,体检表中要有体检医师的签名和体 检医院的印章。对考核、体检合格者,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附件三,可从广东人事网或广东人才网下载),加盖公章后,连同体检表一同报省 “三支一扶”办。 (五)志愿参加我省“三支一扶”工作的外省高校广东生源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 证、就业推荐书、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等材料,按要求下载并填写《高 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于5月8日—5月18日到广东省人才服务中心(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三楼)报名。报名前,需通知本人档案管理部 门将档案迳寄省“三支一扶”办(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广东省人事厅人才管理 开发处)核查。外省高校广东生源毕业生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 表》时,原毕业院校意见栏由报名资格审查者填写。省人才服务中心将报名人员材料 汇总后送省“三支一扶”办审定。 (六)对各高校及省人才服务中心上报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材料,由省“三支 一扶”办严格审核。经审查确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名单,在广东人事网和广东人 才网公布,并由省“三支一扶”办采取书面、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大学生本人。 四、培训派遣 (一)各有关市人事局要严格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印发的《广东省2007年参加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派遣计划》,将参加本市“三支一扶”人员名单分配到服务 地的县(市、区)人事局,并督促县(市、区)人事局及服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落 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岗位和住宿场所。 (二)省“三支一扶”办于7月6日统一组织2007年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出 征仪式,并现场颁发《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核准通知书》、银行卡及其他 相关资料。仪式结束后,“三支一扶”大学生持《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核 准通知书》到各有关市人事局报到。各有关市人事局根据省“三支一扶”办组织编写 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大纲》,结合本地实际,对参加“三支 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并及时将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 毕业生介绍到有关县(市、区)人事局,不得出现人员滞留情况。 (三)各有关市人事局须于7月27日前将本市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派遣工 作完成情况(含人员岗位落实、住宿等情况)书面报省“三支一扶”办。 (四)遇特殊情况,各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培训及派遣工作时间安排有变 化的,须事先征得省“三支一扶”办同意。 五、经费保障 (一)省财政对省招募派遣并在“三支一扶”岗位上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统一支付 每人每月生活补贴800元,每人每年交通补贴、医疗费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 保险2000元。 参加我省2006年“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相关待遇,从2007年1月起按照 上述标准发给。 上述经费统一由省“三支一扶”办管理。除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 险外,其余费用由省“三支一扶”办为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办理银行 卡,直接发到个人。有条件的市、县(区)可从实际出发,对到本地参加“三支一 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适当增加生活补贴。 (二)各地开展“三支一扶”大学生岗前培训的费用,由省“三支一扶”办于 2007年8月从专项资金中按每人250元的标准统一拨付。 六、考核总结 (一)2008年6月10日前,县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三支一扶”大 学生进行年度考核工作,主要针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等 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存入本人档案,并报市和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二)2008年6月底前,各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对“三支一扶”工 作实施的年度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报省“三支一扶”办。 (三)2008年7月底前,省“三支一扶”办汇总各市的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并向省直有关单位通 报。 七、有关要求 (一)我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广东省“三支一 扶”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文件另发)进行;服务期满后的相关政策依《关于引导 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农村基层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意见》(文件另发)办 理。 (二)各有关地方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实 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省内各高校 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工一名领导负责,具体工作要落实到部门和人员,并在3月 15日前填写《高校“三支一扶”招募工作联络名单》 (附件四)报省“三支一扶”办,确保招募工作落实。 附件: 1、《广东省2007年“三支一扶”工作日程表》 2、《2007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基层岗位需求信息表》 3、《广东省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4、《高校“三支一扶”招募工作联络名单》 省“三支一扶”办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广东省人事厅“三支一扶”办 邮政编码:510031 联系电话:(020)83133951、83134936 传 真:(020)83133980 联 系 人:高原 E-mail:rcglkf@vip.sina.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