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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头服务标准合同
来源:http://www.gdrc.com  时间:2006-03-27 11:46:04.0

合作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

 

广东省人才服务中心高级人才服务部  (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经济,合理地利用人力资源,现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所需人才信息。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签约后,须向乙方提供企业的有关资料如下:

1、  明确列出所需招聘人才的工作职责、具体实务要求、工资福利、生活条件、保险等待遇。

2、  确定候选人上班日期后,甲方应向候选人与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文件。

 

二:在签约后,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  为甲方搜寻和审核合适候选人;

2、  面试前,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关于入选者详细简历及目前工作主要职责,以及乙方对候选人的意见;

3、  乙方提供与候选人的联系方式给甲方;

4、  向被录取的候选人提供辞职方面的人事咨询与帮助,与客户保持不间断的关系,协助双方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确保候选人顺利入职;

5、  在试用期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人力资源部门,促进甲方与被录用者之间的沟通了解。

 

收费标准:

-          1。甲方所需支付乙方的顾问费是按每一成功应聘者月薪(每月的基本工资加所有补贴)的百分比计算的:

月薪                      顾问费                 保证期

人民币8,000元及以下                            200%                   3 个月

人民币8,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              250%                        3 个月

人民币15,000元及以上的                  300%               3 个月

 

对于每一成功应聘者,均按以上条款计算顾问费,若顾问费少于8000元以8000元收取。

   2.若在乙方寻猎甲方所委托的职位的过程中,甲方突然通知乙方取消所寻的职位,甲方需支付

乙方寻访费人民币3,000元。

合作条款

付款方式

-          乙方成功为甲方招聘到合适人选后,在成功应聘者到职当日,乙方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顾问费是按成功应聘者的实际年薪计算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成功应聘者的委任书以计算应收顾问费用。

 

-          甲方必须在成功应聘者到职15个工作天以内付款。

 

保证期

-        如果应聘者在保证期内因工作表现问题被甲方辞退,或应聘者主动离开甲方,乙方将免费为甲方继续提供候选人资料,直到有合适人选为止,或者甲方也可以选择由乙方向甲方退还已付该职位服务费的50%。但甲方必须在成功应聘者自离职后7天内将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在费用已全部支付之后保证期才有效。如果造成成功应聘者辞职或被辞退的原因在于甲方人事架构变动,保证期无效。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对外保守秘密,不得泄漏给第三方:

候选人为甲方服务期限内,乙方不得向其它公司推荐该候选人。否则,乙方必须向甲方退还收取的全额顾问费

 

如候选人在试用期出现工作表现不佳等不理想情况,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以便乙方充分做好准备,协助甲方做好妥善处理。

 

甲方必须对乙方推荐的人才资料予以保密处理。合同期内以及合同期满后一年之内,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将乙方推荐的人选给第三方,如甲方将乙方推荐的候选人推荐给第三方,甲方同样要支付费用给乙方(金额按本合同规定执行),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任何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当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本协议有效期自(       ) (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期满时经双方同意,本协议可自动延长壹年,若任何一方不愿继续合作,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双方,以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法律效力,传真件与原件具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日期:

日期:

 

: 甲乙双方也须于该协议底部签名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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